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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
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
根据《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〈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〉的
通知》(财建[2002]742号)等有关规定, 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
及补贴标准如下:
一、农村客运车辆:
2012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,使用6年以上(含6年)
且不到15年,车长大于4.8米(含4.8米)、小于7.5米,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
车辆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。
二、城市公交车辆:
2012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,使用8年以上(含8年)
且不到15年,车长大于6米(含6米)或乘坐人数大于20人(含20人),并于当年更
新的城市公交车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;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
10-19人,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。
三、重型载重车辆:
2012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,使用10年以上(含10年
)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(含12000千克)的重型载货汽
车(含普通货车、厢式货车、仓栅式货车、封闭货车、罐式货车、平板货车、集装
箱车、自卸货车、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,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),补贴标准为每辆
车18000元人民币。
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,可按有关规定,凭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
金申请表》(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,或从商务部网站
下载)、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(三联)原件、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
、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与车主同名的个
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。申请农村客运车辆
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,还需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、运输管理部门出
具的意见等凭证。
时间:2013-10-27浏览次数:2301次